1.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的正文内容

2.家电类招标能设立资质门槛吗?

3.跪求:有关建材下乡的所有文件

4.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5.家电下乡是哪一年开始

6.家电下乡商家垫付补贴,商家怎么申请资格

7.家电下乡对税收的影响

2008年家电下乡_2009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

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计算机、热水器、微波炉、空调、电磁炉。这九类产品是在对农民消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方面因素确定的:

大部分低收入农民消费升级所需的大件消费品。

产品单价较高,通过补贴能够有效调动中低收入农民购买积极性。

产品的技术、性能比较成熟,生产厂家比较集中,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善,不会产生补贴产品购买后的质量、服务等纠纷。

农民消费意愿较强,产品的销售增长潜力大。

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根据家电下乡网的最新消息(2009年1月24日)发布:空调,热水器,电脑,摩托车已成为家电下乡的产品.即日起至2009年2月18日前可购买标书投标.2月19日开标.据知情人估计,空调的最高限价为3000元.其他产品限价等待招标后再公布.

2009年12月25日下午消息,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今日在接受中国网专访时首次证实将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其中彩电、手机的最高限价将翻番,彩电最高限价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至7000元,手机从1000元提高至2000元,空调、热水器、电脑等其他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也有25%-75%的提高。 家电下乡产品 原最高限价(元) 调整后的最高限价(元) 彩电 3500 7000 冰箱 2500 4000 手机 1000 2000 洗衣机 2000 3500 壁挂式空调 2500 3500 落地式空调 4000 6000 电脑 3500 5000 电磁炉 600 1000 微波炉 1000 1500 太阳能热水器 4000 5000 储水式电热水器 1500 2500 燃气热水器 2500 3500

农民可在所在省、自治区、市辖市及单列市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为了便于农民识别,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应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手机的包装应为正上面即顶部;洗衣机、彩电、冰箱(冰柜)外包装的左侧面右上角应印制家电下乡产品说明;手机的外包装应在正前面印制家电下乡产品说明;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封面左上角应增加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右下角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关于标识卡

条码纸上既要有供条码扫描仪扫描的条形码,也要有人工录入可识别的数字信息;

条形码统一用CODE 128 码制。 企业必备

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既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基本条件是:

企业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一般应在5亿元以上;

资信状况良好;

配送能力覆盖本省所有县(市);

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本省所有县(市),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水平。

买家所需证件

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原件及复印件、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2012年,全国(不包括山东、河南、四川、青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7991.3万台,实现销售额2145.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别增长22.6%和18.8%。其中,12月份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98.6万台,实现销售额132.8亿元,同比增长28.3%和28.3%。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8亿台,实现销售额7204亿元。

2012年,从销售地区看,安徽、河北、江苏3省销售额位居全国前三,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33%;从产品品类看,彩电、冰箱、空调、热水器4类产品销售额均超过三百亿元,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83.3%;从企业看,海尔集团、格力集团和海信集团位列销售额前三,分别为250.5亿元、189.8亿元和172.1亿元,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28.5%。

商务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1至11月,全国不包括山东、河南、四川、青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7492.7万台,实现销售额2012.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别增长22.2%和18.1%。

数据显示,2012年11月份,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0.7万台,实现销售额260亿元,同别增长12.9%和12.8%。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93亿台,实现销售额7071亿元。

从销售地区看,1至11月,安徽、河北、江苏销售额位居全国前三,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33%;从产品品类看,彩电、冰箱、空调、热水器4类产品销售额均超过200亿元,合计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总额的80.4%。 农民可在家电下乡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产品。要求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履行中标承诺,加强与县级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试点产品生产前的调查研究,针对不同试点区位、不同农民收入水平确定不同型号产品的生产规模,取有效措施保障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确保试点产品不断档、不脱销,并用多种销售方式,如大篷车流动售货等,方便农民就近购买。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已做好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农民能及时购买到试点产品。

为保证下乡产品的供应、销售及维修服务,对参加家电下乡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加强中标产品的生产;积极联系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农民购买意愿调查、组织好货源,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对偏远地区组织好团购,做到送货上门、搞好安装调试和使用辅导;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强化维修服务网点,开展巡回维修服务等。这些要求,已在企业中标协议中予以明确,中标企业必须履行。实施地区商务财政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服务。

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的正文内容

看上面回答的 没点耐心 是看不下去的 我来点简单明了的吧 。。。。。

家电下乡正式全国实施是09年开始的 为期4年 下乡补贴不是按人算的 是按户口本算 每个户口本可以买2个冰箱 2个电视 2个洗衣机 2台电脑 等等 以此类推 反正只要是下乡产品都是2个

冰箱、冰柜最多:325元 电视:455元 手机:130元

洗衣机:260元 电脑:455元 挂机空调:325元

柜机空调:520元 太阳能:520元 电热水器:195元

燃气热水器:325元 微波炉:130元 电磁炉:78元

以上是所有可以享受补贴的产品

家电下乡 不是摩托、汽车下乡 房主问的是家电行业的 别的我就不多说了

家电类招标能设立资质门槛吗?

第二条 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及其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授权等,下同)、监督管理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对其备案销售网点经营家电下乡中标产品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对所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鼓励个人和组织对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及其销售网点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商务、财政和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监督管理方式,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销售网点的有效监管。

第五条 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价格)、税务、工商和质监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家电下乡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中标流通企业购家电下乡产品,应按照流通企业制定的进货程序进行审核,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索取、留存销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中标流通企业应当杜绝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不合格产品进入家电下乡销售网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流通企业不得对中标产品进入本企业流通网络取限制或禁止措施。

第七条 中标流通企业收货后2日内,将收货信息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收货确认。

第八条 中标流通企业应严格遵守对中标产品价格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中标流通企业应切实加强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密钥管理。

第十条 中标流通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更换中标产品的型号;

(二)向经销网点销售配送不合格商品或退换货商品;

(三)在中标地区以外地区销售中标产品;

(四)向未备案的销售网点提供家电下乡产品;

(五)以备案为条件向销售网点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中标流通企业应切实履行中标配送、服务承诺:

(一)对县(市)销售网点配送要求及时响应,并在48小时之内配送到位,偏远地区不超过72小时,遇特殊情况(如脱销、断档等),应24小时内送达(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内蒙、云南、海南对县(市)销售网点在72小时之内配送到位,偏远地区不超过120小时,遇特殊情况,应48小时内送达)。

(二)24小时服务电话运转正常。

(三)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四)严格执行制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 中标流通企业应制定培训手册,培训内容应包括:家电下乡政策、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规范性要求。

中标流通企业每个月对备案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规范性考核,建立销售网点考核档案,并于下月10日前将考核程序及结果上报省级商务、财政部门备案。

中标流通企业要制定备案销售网点违规处罚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责令其改正,直至取消网点加盟、授权合同,违规情节严重的,应向县级及以上商务、财政等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中标流通企业所属符合规定条件的销售网点,应在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必须是中标流通企业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加盟及授权的网点应有统一的协议范本。

第十四条 销售网点应当在显着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购买须知,在产品公示栏中明确公布该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具体型号和中标最高限价,宣传中标产品型号、价格及申领补贴流程等政策。

第十五条 销售网点应设立家电下乡专柜(专区),销售经授权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在专柜(专区)不得销售其他家电产品或未经授权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

第十六条 销售网点应配备家电下乡产品专销人员,其中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第十七条 销售网点严禁发生以下行为:

(一)抽取产品标识卡,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

(二)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或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产品、非家电下乡产品以及冒伪劣产品;

(三)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四)未遵守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终端销售价格高于中标价格;

(五)私自留用标识卡及其复印件,留取或复印农民、国有农林场职工等补贴对象户口簿、等领取补贴的有关资料,录入虚购买信息等;

(六)其他具有骗补动机的行为。

第十八条 销售网点必须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人开具税务,并在上注明产品商标、型号、实际销售价格、产品标识卡号、购买人姓名及号等信息。

第十九条 销售网点应当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查看其相关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应按《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的时间,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

第二十条 对于非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也应当按《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的时间在系统中如实录入。

第二十一条 代理审查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应当对购买人的户口簿、及储蓄存折等基础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如因销售网点责任造成信息泄露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中标生产企业及销售网点负责所售家电的安装调试、使用辅导,要做到包教包会。需要送货的产品,保证送货上门。满足用户服务要求,实现县市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

中标生产企业及销售网点负责家电维修、保养维护等服务,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 第二十三条 各县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发展改革(价格)、税务等部门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的检查力度,每个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并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数据进行比对。

商务主管部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政策宣传的规范性与准确性,以及开展促销活动情况;

2.履行投标承诺和中标协议以及提供销售、服务等情况;

3.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销售信息录入情况;

4.家电下乡产品进货、销售及库存情况;

5.销售的真实性;

6.抽卡销售情况。

价格主管部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家电下乡产品执行有关价格规定的情况;

2.中标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的执行情况;

3.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有无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的情况;

4.家电下乡产品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

税务主管部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的真实性;

2.使用情况。

第二十四条 县乡财政主管部门对个人补贴在两台以上的销售和补贴资料进行100%的跟踪。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要求已备案网点建立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台帐管理,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监控,确保真实销售,并建立商务、财政联动机制,防止骗补行为。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对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进行100%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投诉电话或信箱,受理消费者及企业的举报和投诉。接到对销售网点的举报投诉后,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可对举报骗补行为给予奖励。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在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场所张贴举报电话宣传材料、设立投诉信箱,及时受理、依法办理价格投诉举报。

第二十六条 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应建立《家电下乡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及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商有关部门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通过网络、媒体等不定期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 上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专项或交叉检查。 第二十九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质监主管部门应督促中标生产企业严格生产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中标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质量承诺。

第三十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家电下乡市场价格秩序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并纠正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和串通投标等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规范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家电下乡产品行为。同时,加大对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防止冒商标家电商品流入农村市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质监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中标生产企业和中标产品的质量抽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三包”规定。严厉查处中标企业无CCC认证生产、销售、货证不符行为,加大对中标产品能效标识规定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能效标识以低冒高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应将抽查结果、举报投诉核查结果作为对中标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实施处罚的重要依据。处罚结果应及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处罚对象。

第三十四条 中标流通企业出现一般不良行为的处罚:

第一次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多次发生且情节严重的,扣缴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中标资格。

中标流通企业一般不良行为包括违反第六条至第九条,第十一条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中标流通企业出现违反第十条严重不良行为的,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存或取消家电下乡流通企业中标资格等处罚。

第三十六条 销售网点出现一般不良行为的处罚: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限期改正;在规定限期内未予改正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对中标流通企业所属的销售网点发生3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中标流通企业给予严重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销售网点出现一般不良行为累计超过三次,立即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销售网点一般不良行为包括: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

第三十七条 销售网点出现第十七条严重不良行为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对中标流通企业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生3次及以上的,应暂停或取消中标流通企业中标资格。

第三十八条 对被取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的销售网点半年内不予再次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取消后所导致的补贴领取、产品退换、售后服务等有关问题,由其上级中标流通企业负责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被取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的中标流通企业,取消家电下乡投标资格,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条 对中标流通企业所属销售网点被取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或中标流通企业被取消中标资格,所导致的经营损失由中标流通企业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一年后视该企业的善后处理情况予以相应返还。

第四十一条 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院令第427号)处理。

第四十二条 家电下乡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按本细则执行。各地可根据本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跪求:有关建材下乡的所有文件

能,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本是一件好事,但从目前的试点工作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家电行业人士认为,“过高的招标门槛,特别是有关‘国家免检’的要求,把大批产品质量合格的家电企业拒之门外,不利于家电企业在农村的充分竞争。”

招标突击

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家电下乡试点产品(电冰箱)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显示,“财政部、商务部决定于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据了解,此次家电下乡招标工作由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代理,先选择彩电、冰箱(含冷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进行试点。“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由中央和试点地区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

至于补贴的比例,在12月27日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给出了答案。王新培表示,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13%的补贴”。

然而,据记者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进行招标情况的了解,从11月26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公布“家电下乡”招标文件,到12月6日公布参与投标的家电企业名单,整个过程仅仅用了10天的时间。

宁波一位家电企业华南区的营销总监告诉记者,他们是在中标企业名单公布后,才从当地经销商那里获知这一消息。另据该营销总监抱怨说,当地很多中小家电企业即便获知该消息,也根本来不及准备。

免检门槛

让一些家电企业头疼的还不止如此。根据12月6日公布的中标家电企业的名单显示,中标企业基本上都是大企业,众多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外。

对此,王新培曾经做过解释。王新培介绍说:“中标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均为国内知名企业,如生产企业有海尔、海信、康佳、长虹、新飞、创维等,流通企业有国美、苏宁、山东三联以及大型生产企业的经销公司等。这些企业的参与,将有利于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然而,上述宁波家电企业华南区的营销总监向记者表示担忧。“此次招标活动制造了过高的进入门槛。”该人士如是说。据《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的资质有着严格限定。《文件》规定:“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免检产品。”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中央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支持农村居民建房、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是当前进一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也是根本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惠及亿万农民民生的大事。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目前已配合院相关部委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还将坚持不断的开展“建材下乡”相关事宜的宣传、调研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建材下乡”的进一步工作。

十分必要:“建材下乡”附合国策、惠及民生

一是国家推动统筹城乡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材下乡”是落实国家统筹城乡建设,贯彻推动新农村建设,惠农、强农的一项具体体现。

二是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关注“生活质量”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21世纪新时代的要求,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与现实着眼点。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因而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问题更应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建材下乡”将有效提高我国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

三是“建材下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院“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要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延续性影响,开发农村消费潜力,进一步保障社会稳定发展。

四是推动“建材下乡”,推广达标合格产品,将有效消化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刺激消费,促进钢材、水泥、陶瓷、玻璃等重要原材料的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建材下乡”还有利于吸纳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市场,振兴受出口冲击较大的建材生产企业,有利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十分可行:“建材下乡”关注,百姓期望,有据可参

“建材下乡”已经受到院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为“建材下乡”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导向基础。“建材下乡”符合农民愿望,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十分迫切,“建材下乡”必将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热烈拥护,吸引农村居民对建材家居商品消费的极大热情。

“建材下乡”有较为成熟的补贴经验可以借鉴。自2009年以来,我国推出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对扩大内需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借鉴“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和经验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把“建材下乡”工作做得更好。

目前国内许多地方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新农村示范村都有很多好的作法,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国际上韩国、德国农村建设的先进经验也给我国未来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把“建材下乡”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小城镇的改造结合起来,是完全可行、完全可以被广大农村居民乐于接受的。

十分严谨:充分调研,严肃论证,科学提案

在院相关部委的指导下,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自2009年初提出“建材下乡”建议以来,组织专家进行了多次研讨,并在2009年中国建材商大会上设专门议题,就“建材下乡”进行热议,会上得到了众多建材生产、流通、物流等相关产业链企业的积级响应,并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好建议。随后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多次组织专家到典型市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讨实施办法,为推进“建材下乡”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了提出实际可行的建议方案,使建材下乡政策与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按照院相关部委的指示,近期对我国的相关省市发放了建材下乡调查表,并专门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到典型市场和自然村进行了实地调查。

我们的调查选取了北京、河北、湖北、江苏、重庆、广西、浙江、黑龙江8等省市14个自然村,这些调查的省市中,除北京、江苏两个省3个村的人均年收入接近或超过万元外,其他大部分村的收入都在5000元左右,人均年收入为6193元,略高于全国农村居民收入(5000元)。这说明本次调查的调查点处于我国农村中等收入水平,基本可代表我国农村居民的大多数。

从目前的每户建房面积情况分析,凡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住房的居住面积都相对较大,最高的为360平方米(江苏),一般也在200平方米左右,而且多是2层以上建筑。北方及经济欠发达地区,一般都是二层(含二层)以下建筑,二层以上的建筑,目前大多取框架砖混结构,二层以下建筑大多仍是砖结构。平均每户新建房屋费用为10.6万元。本次调查还表明,现在的农村居民建房大部分都进行装修,每户装修的费用一般占建房总额的1/3左右。

在调查中,2/3的建材商品是从建材市场(卖场)购买,1/3的建材商品从经销商或工厂购买,而大部份经销商的经营地点也是集中在建材市场(卖场)内。

在此次调查调查农户6372户,其中2010年拟新建房屋的农户有580户,拟新建房屋农户比率约为9%。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字,我国2008年农村人口为72135万人,以每户家庭3.27人(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计算,约有农户22060万户,以此次调查为依据,计算得出2010年全国新建房屋意愿的农户为1985.4万户。

基于以上调查数据,基本反应出目前农村居民的住、建房情况,经过反复论证,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设计提出了科学合理、简便、易执行的“建材下乡”实施建议方案,上报院相关部委,进一步联合各有关部门审议。

十分振奋:“建材下乡”强农、惠农,全年或带动千亿消费

2009年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都受到严重冲击,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出现了经济负增长和高失业。我国在2008年底,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出台了一系列振兴经济发展的刺激政策,使我国的2009年保持了GDP8.7%的增长速度,成为全球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的领头羊。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过后,如何有效,有力度的应对后危机时期,国家适时出台“建材下乡”政策,是跟本改善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农村城镇化。拉动整个产业链产品巨大消费能量的大政策。将有效的解决外贸出口受阻产业困难,有利于出口产品转化为内部消费。“建材下乡”严格的准入制度,将有效防止高污染的劣质建材下乡,同时也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

更加振奋的是,“建材下乡”将带动及其大规模的原材料消费及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依据调查情况,如以2010年全国拟新建房屋农户为1985.4万户,平均每户建房总费用为10万元计算,预计可以直接产生农村建房整体消费约1.99万亿元,即使其中5%的农户数是“建材下乡”政策带动下新建房屋,也将带动农村建材房整体消费约1000亿元(未扣除补贴额)。还可以同时拉动其它产品如家用电器、家具、灯饰品、布艺等直接相关商品的消费。

近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了《扩大建材下乡政策及实施建议》。中国建材联合会在该《建议》中分析了扩大建材下乡的必要性及意义,提出了扩大建材下乡的可行性及基本原则,以及实施方案和政策建议,鼓励农民建房应用新型建材、购买新型节能整体房屋。预计实施扩大建材下乡政策,每年大体需要财政补贴资金约500亿~600亿元,3年共需财政补贴资金1500亿~1800亿元,可使全国1500万~2000万户、6000万~8000万农民受益;将拉动农民建房及建材消费1.8万亿元左右。房屋建成后,还将有效拉动装饰装修、家居设备、家电等后续消费,其效果将远远超出建材消费的范围。

目前,我国有7亿多农村人口,农民建房和居住消费每年近5000亿元,是仅次于食品消费的第二大消费支出。但大部分农村基础设施仍十分落后,缺乏规划布局、乱占土地、使用劣质建材等现象比较普遍,亟待通过引导和政策支持,引导农民使用优质和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服务,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据统计,每年农村居民用于建房和房屋维修、维护的消费绝大部分为建材消费。如能通过财政补贴政策,在原有基础上激发农民建房增长10%~15%,则每年可拉动国内消费5500亿~6000亿元。这将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有力地拉动国内需求;同时,对调整建筑业布局,进一步推广应用新型优质建材和新型整体房屋,加快建材业生产和消费结构的更新、调整与升级,缓解当前水泥、钢材、平板玻璃等产品因产能过剩带来的市场矛盾都有着重要意义。

在获悉有关部门将推动实施建材下乡政策后,中国建材联合会积极牵头组织中国建筑材料规划研究院、中国建材集团及有关建材专业协会等单位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详细了解了近年来农村建房数量、面积、用材和资金投入等情况,广泛研讨实施办法,为推进建材下乡做了大量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上报工信部的《建议》中,中国建材联合会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建材下乡政策,要坚持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积极稳妥的原则,普惠和扶优扶新相结合,真正做到利农惠农和拉动农村建房与建材消费。

由于建材产品量大面广,品种繁杂,加之各地气候条件及房屋结构形式的不同,房屋造价、材料消耗种类和数量相差较大,很难有统一的标准,且建材生产企业数量多,管理难度较大,其政策的制定及操作都有很大难度。因此,在扩大建材下乡政策实施方案选择上,中国建材联合会强调,建材下乡补贴的方式、方法及补贴的依据、标准、范围和时限等,必须结合农民建房和建材消费的实际特点,从惠及民生、拉动内需、推动节能新型建材的使用、引导新农村建设等总体目标及原则出发,选择既能达到目的,又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拉动作用、程序简便、管理成本低、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

中国建材联合会建议不仅要实施建筑材料下乡,还从改变农村居住环境、形成农村住宅产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支持鼓励新型成套节能房屋的下乡。一是农民新建或翻建住房,购买水泥、钢材、玻璃、门窗、陶瓷、石膏板及其他新型墙体材料等主要建材,凡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或允许的产品,根据实际购买建材的消费金额按15%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额为1万元;二是凡在所在县级及以上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村建设区内集中建房或农民新建住房购买新型节能整体房屋,根据建房集资额或购买整体房屋的金额按2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额2万元。该方案操作简便,管理成本低,财政补贴与主要建材消费直接挂钩,关联性强,公平度高;补贴的建材品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的产品,同时对一般建房和新村建设及新型节能房屋取不同的扶持力度,使政策更具有导向性。

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补贴对象应是在政策期内新建或翻建住房、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每户农民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标准一是农民个人在宅基地自建住房(包括居住及其他生活用房),购买指定的建材产品,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按建材购买价格的15%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额为每户1万元(指定建材产品目录由各省、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发布)。二是在所在县级及以上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新村建设区内集中集资建房或购买新型节能整体房屋,按每个农户的集资额或整体房屋价格的2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额为每户2万元(新村建设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政策实施进度和时限为2010年上半年进行调研,确定政策、拟定方案,下半年进行试点,2011年在全国实施。政策实施时限暂定为3年,从批准实施之日起计算。

中国建材联合会在方案中提出,补贴资金可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少数民族自治区及汶川地震重灾县,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建议》中还就补贴申报、审批和兑付办法,以及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中国建材联合会认为,国家扩大建材下乡政策实施后,对加快新农村建设,拉动内需和带动建筑建材业结构升级,促进建材工业健康稳步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家电下乡是哪一年开始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用6篇)

 经历了充满意义的活动后,我们一定都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历,可以把这些感想记录在活动总结。千万不能认为活动总结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1

 根据xx文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井队现场实际生产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措施,紧紧围绕全国第十次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在全井队范围内开展了“安全月”活动。以以此为契机,井队组织员工开展了消防知识学习和现场消防应急演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队在以前的消防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积极开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井队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过井队各关口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队实现了安全月无重大生产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人身伤亡事故。为公司、井队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谐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消防工作是井队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是关系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责任重于泰山。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井队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在安环科的指导和支持下,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并明确了各个关口消防安全责任人。积极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负责,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演练

 (1)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广泛宣传和教育,具体做法是在每周的安全生产周例会上反复强调,要求大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做到两知(安全责任,火灾危险)经常性的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三个能力”(即引导人员疏散能力、补救初期火灾能力、查改身边火灾隐患能力)。

 (2)加强消防实战演练。消防演练是对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行为的综合考察和评估。为了提高井队员工的消防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井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演练结束后并对本次演练进行讲评,使职工知道如若发生火灾知道如何处理,如何选择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注重消防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及培训建设

 从众多的火灾事故来看,完善消防设施是减轻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本着“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的理念,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检查出配置不达标或者有问题的消防器材,及时申请配置和报修,完善消防基础设施的配置和更新。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以及火灾应急处置时需要具备的应急处置常识和重点培训,为现实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四、组建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社会消防力量的作用

 在抓消防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井队实际,把消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在公司范围内建立了群防群治队伍,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防控体系。井队组建了以谢洪勇为组长,其它大班及小班班长为成员的17人的群众义务消防组织,并明确了油罐区、焊工房、发电区、职工食堂、锅炉房等重点防火单位负责人。

 五、开展检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

 为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井队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对井队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情况,危险源、危险点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例如:

 (1)、职工宿舍。严肃“两禁”:一是暗火,加强对职工宿舍用电安全的检查,定期对宿舍内的电线进行检测,二是明火,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配置外的大功率用电设备,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按规定掐灭在烟灰缸内。目前,职工宿舍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2)、伙房操作间。加强对伙房操作间的管理。因为伙房操作间时时于油、电、液化气打交道,稍有不慎,引起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对此,井队经常性的对炊事员进行安全教育、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培训。

 六、抓工作、保安全、促平安。

 井队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事关职工生命安全及财产,建议加大对一线职工、新进职工的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力求全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形成长效机制,使职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技能水平更高,能有效应对、处置各种突发,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和谐发展。我们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工作精神,加强日常消防工作管理,以常备火灾之心,常抓工作不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兄弟单位的竭诚帮助下,我们井队的消防安全工作一定能做的更好,为公司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2

 20xx年xx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及安监科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控制指标,扎实开展工作。社区及辖区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态势平稳,有力地保障了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年初,根据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某某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防火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等。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今年以来,由于各地安全事故频发,为了吸取教训,按照上级及街道安全科的部署,结合实际,某某社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辖区单位从业人员和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单位、门面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某某社区取不定期对辖区单位、门面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单位和门面房经营店时刻要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6月初,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法人、安全员,参加街道集中进行的安全员培训,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了责任人安全意识。社区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安全消防防火宣传单页、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防火的重要性,全面提高辖区单位和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对辖区重点单位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对某某辖区内重点场所超市、烟酒店及废品收购站(无证经营户)要求所有店内第一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落实,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及时掌握和巡查店内的安全隐患及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排除、有记录、有总结,同时也做好店内各员工及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让经营者和员工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同时要求重点单位每年至少要自行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加强自救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某某社区安全态势平稳。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的努力,但有些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尽心尽职努力工作,把某某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火工作做细、做好,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辖区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3

 根据石府办函[20xx]88号《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石府办字[20xx]91号《县“奋斗90天,全力保平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粮食中心的安排,由分管的领导带队,从8月12日D14日对本系统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共检查9个单位,其中国有储粮企业5个,粮食加工厂1个私营租赁企业3个,检查面达100%,实现全覆盖。总体情况是:国有储粮企业高度重视,规范有序,工作到位,未发现安全隐患,部分私营租赁企业管理松散不规范,存有安全隐患。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部分私营租赁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管理松散不规范,对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及危害性认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

 1.粮所租赁企业生产木门,生产车间有吸烟现象,严重违规操作;居住的危房7月1日已通知搬出,但心存侥幸未按通知要求搬出;库区脏、乱、差,原材料、废品、废钢瓶、木柴等杂物乱堆乱放。

 2.大由粮所租赁生产塑料颗粒,部分原材料和生产同一车间,且有粉尘;房屋、棚多处损坏,修缮、加固未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私营业主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2.能当场整改的已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3.对危房危楼,由粮食收储公司牵头,负责对其修缮、加固或拆除。

 4.对整治情况继续跟踪督查,直至隐患彻底清除,确保本系统安全无事故。

 5.粮食收储公司要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对屡教不改、整治不力有安全威胁的企业坚决予以清除。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4

 20xx年,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隆政发〔20xx〕123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之以恒地对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设施投入,提高紧急情况下处理突发的能力。

 (一)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尽快履行新的职责

 20xx年,是商务局安全职能职责重大转变之年。年初,区商务局及时与区安委会、区节日办、区食品安委会、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沟通协调,使商务部门的安全工作尽快步入了正轨。进一步强化了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涉外企业,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履行新的职能职责奠定基础。对外经、外贸、外资企业加强生产出口产品期间的安全监管,做到对涉外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新的职能职责转变后,面对新的监管对象,商务局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遵守外事工作纪律,确保了外经、外贸、外资企业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树立了良好的xx形象。

 (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区商务局做到早、早安排、早落实,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全区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实际,起草并下发了《xx区商务局20xx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商务〔20xx〕30号)、《xx区商务局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xx区商务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商务〔20xx〕51号)。从创新和转变上探索推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对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四)检查督促,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对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对全区7个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企业把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安全。先后共组织了20次安全检查,出动检查车辆51车次,人员87人次,隐患整改17处。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20xx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达到了预防和“0”指标的目的。

 1.20xx年1月20日—26日期间对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如安全警示标志不足,用电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要求被检查单位抓好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同时要求各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制定好本企业“两节”期间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2.20xx年4月8日至13日,对全区7家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进行了为期6天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大检查中坚持做到“五查”即“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制度落实、查组织纪律、查思想重视程度”,对我们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均写出即时整改保证书。

 3.20xx年8月下旬,深入7家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进行了为期3天的防汛安全督促检查工作,要求企业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险情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提高应急救灾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保证通讯畅通,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4.为认真贯彻落实xx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隆政办电〔20xx〕1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好十一国庆期间安全工作,我局结合实际,20xx年9月16日至18日期间,对全区外经贸企业、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商场超市和有关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这次安全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了15家企业,共出动车辆3台次、人员15人次。现场提出安全整改意见10条。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

 为切实提高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积极取各种形式,在外经、外贸和外资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月10日,安排6人参加了全区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营造了关心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自觉遵守法 ://律法规的和谐氛围。

 8月5日—7日,我局组织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区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全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商场超市、“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以及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10人参加了培训班。在培训会上,区商务局副局长杨海东同志分析了当前全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形势,并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杨副局长从猪肉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知识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通过培训,使与会者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知识的了解,提高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意识,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5

 20xx年上半年,我市机构改革,原市工商局、食药局及质监局的部分职能进行了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局。自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后,该局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对各县(市)、区局,功能区分局及直属分局进行督查走访,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8月份,在市局下发《关于贯彻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后,各地都积极开展了专项行动。慈溪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87家服装企业进行“三合一”隐患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喷漆行业、铝浇铸行业进行整治。镇海配合相关部门将“八打八治”工作作为“打非治违”的常规工作,对物流 “三合一”企业、辖区化工企业、危化运输车辆、码头船只修理企业进行部署,开展。奉化联合相关部门对矿山、危化、海洋等行业以及市区“三合一”、破墙开店等现象制定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开展矿企业无证无照专项行动、渔具质量检查及上桥开发区、冷链行业等安全隐患行动。

 二是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余姚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局长、分管局长至分管科长之间层级责任状签订,明确领导责任。联合消防部门开展了单位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资料。北仑与五个所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三是利用文明城市创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东钱湖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对辖区无证无照经营及危房进行排摸,开展无照餐饮及“黑网吧”。象山结合两城创建开展无照整治工作,制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合渔政部门调查排摸46家船舶修建企业,行政告诫3家船舶制造企业的10艘船舶涉嫌未批先建,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工整顿;还配合安监部门开展个体户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精神。9月中旬,在市工商学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了新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的学习及“生命的红线”观摩。对监管干部进行培训,强调“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及“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五是开展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能调研。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并不是几个部门表面上的合并。根据中央改革精神,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重心与职能都发生了明显变化。该局对新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能进行了深度思考与调研,并积极与市安委办进行沟通,力求在安全生产工作操作层面的具体化上作出努力。

消防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针,1—12月,我社区在大公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领导下,做了如下工作。

 一、明确目标、做好工作

 1、我社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了书记负总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为强化及明确安全责任,社区与街办和市属以下10家驻地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达到了100%、有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在辖区内进行。组建了由退休党员街干、志愿者及低保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义务巡逻队伍。

 2、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社区在街办党工委的组织下,组建了由退休党员街干、志愿者及低保人员二十多人组成的消防安全义务巡逻队伍,并联合派出所定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等有无生产、销售化工燃料、烟花爆竹、危化用品等进行了安全生产集中排查,针对检查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复查,严格督办整改落实情况。1—12月共组织各类专项检查6次,共查出并整改安全隐患1处。

 3、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居民楼院等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排查摸底,针对社区重点部位实施重点防范措施,对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居民区展开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有步署有安排。如社区中的世纪花园、紫光园、城昌怡园、滨江国际、城市吉尼斯小区均有正规物业管理,而胜利四路17号、30号等居民楼则无人管理,针对此情况社区组织义务巡逻队伍加强对该地区的防范工作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狠抓落实、做好宣传

 1、社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激发广大居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热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社区共办宣传专栏2期,组织专人对社区居民、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知识讲座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5条,宣传横副6条,受教育人3000余人。

 2、我社区组织退休党员、志愿者长期开展义务巡逻,每天安排三人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时注意排查地下室、楼梯通道是否畅通、排查是否储存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外来人员如一但发现及时上报,并做好节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值班工作安排。总之为社区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进一份我们的力量。

 三、组织排查、治理隐患

 1、我社区坚持对辖区无人管理的楼栋进行楼道杂物清理,以防止火灾的发生,年初共清理杂物5车,楼道整洁得到了保障

 2、除隐患、保平安春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了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楼院,地下室等通道进行了排查,只要我们勤宣传、勤排查,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居民安全意识就会提高,隐患就会无处藏身。

家电下乡商家垫付补贴,商家怎么申请资格

最早的是在2007年12月山东省就是中国最早开始试点家电下乡的,到全国的普及及大规模的行动时09年2月。

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从2008年12月1日,山东、青海、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

中标企业向农民销售家用电器,农民购买补贴产品后,销售商会把购买人的信息输入信息网络系统,购买者只要凭、标识卡和户口本、以及购买人专用存折,就可以到当地乡镇财政所申请家电补贴。补贴款是来自国家财政资金。

家电的历史背景:

家用电器(HEA)主要指在家庭及类似场所中使用的各种电器和电子器具。又称民用电器、日用电器。家用电器使人们从繁重、琐碎、费时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人类创造了更为舒适优美、更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条件。

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13%予以补贴。具体产品型号及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流通企业通过招标方式产生。考虑到地震灾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财力比较困难,对地方负担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将予以补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请按财政部、商务部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家电下乡对税收的影响

你好,我就是卖家电的,家电下乡只有今年一年了,明年估计就取消了,还有就是现在不存在什么先行垫付补贴,不允许机卡分离,如果你还是想卖的话,你必须找你店里法人代表本人及其,营业执照,到当地商务局去申请相关备案,然后等通知,基本上不用花什么钱,就是花点工本费,以前是那样,不知道现在是不是,你可以去商务局咨询一下

当前针对个体税收实行的核定征收方式,流弊甚多,不仅保证不了税收公平,而且造成了税收的巨额流失,这一点已经成为业内的普遍共识,毫无置疑,勿容多言。如何创新个体税收的征管方式,是业界多年来苦苦求索的重大课题。当前,国家全面启动的家电下乡工程,不经意间为我们创新个体税收的征管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家电下乡相关政策

1、销售网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须具备五个条件:(1)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有相应的经营场地、设施,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3)具备开具税务的条件;(4)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5)企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2、售价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零售价格销售,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随意提高或压低价格。同时,各中标流通企业不得随意提高供货价格或低价倾销。如发现或举报查实中标流通企业随意提高或压低供货价格,要取消其配送资格。

3、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包括电视机、洗衣机、手机、冰箱、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空调、微波炉、 电磁炉。

4、财政补贴比例:13%。

5、补贴流程:取直接补贴方式,销售网点、生产厂家、财政部门三机联网,由消费者持税务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款。

6、退货要退补贴:购买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确需退货的,经过规定程序,可退货并退还补贴。

二、对税收征管的启示

由于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取直接补贴方式,并且凭税务领取,这就给国税部门从实征税提供了基础条件。推而广之,对所有产品、商品实行税务部门征税、财政部门退税是否可行呢?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新思路,如此,第一、可以保证应收尽收,为国家增加财力,这个财力增长是不可低估的,这一点从金税工程实施的经验不难看到,近几年,我国每年的税收收入均以万亿元增长,不能不说金税工程贡献巨大。第二、可以真正启动三驾马车之一——消费,拉动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增长。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并不明显。第三、让利于民,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第四、社会更加公平正义,经销商的收入完全被税务机关掌握,不会再有逃避税收的可乘之机。

当然,实行这种方式,有几个具体问题需要探讨解决:

1、是不是要进行限价销售?答:不需要。我们知道,家电下乡企业是中标产生的,其销售价格是中标价格,不得抬高或压低价格销售。为什么要这样做,一是因为目前实行补贴的产品是有限的,不是所有商品,而生产该类产品的企业众多,为了保证公平,必须要取招标形式进行选择,二是可能考虑到国家财力,不限定价格可能让补贴规模失去控制,三是不限定价格可能引起无序竞争,销售商加价销售,农民得不到真正的补贴实惠。那么,如果把补贴对象扩大到全社有商品,实行税务部门征税、财政部门退税,是不是要进行限价呢?我以为,不需要,理由有二:一是由国家规定所有商品的价格,既不现实,也改变了国家经济运行方式,回到了经济时代。二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发挥价格调节功能,经过市场的充分竞争和选择,消费者会自主选择那些价格适中、质量上乘的产品,不会出现价格虚高现象,当然为了防止无序竞争,建议,由国家规定进销差价率,一旦商家非法牟利,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

2、补贴率多少适宜?需要综合考虑确定,既要考虑到国家财力的承受程度,又要考虑到消费者索取取得国家补贴的积极性。我们知道,家电下乡补贴率为13%,这个补贴率大于商家的利润率,使得商家不可能不开让税于消费者。只有综合考虑补贴率,才能促使消费者索取,保证应收尽收。实际上,如果所有商品都实行补贴政策,消费者会货比三家,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商家的利润率有限,消费者不可能不索取。

3、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是否能与普通消费者一样享受补贴?应该能够,但补贴方式要区别对待。都能享受国家补贴,才能促使商家开具,但对企业要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前者以抵扣方式补贴,后者以普通方式补贴。

三、前景展望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数量会越来越多。从石头咀镇看,2009年1月1日家电下乡启动到3月10日止,目前,两家家电销售网点的销售额均超过30万元,全年销售额预计能够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建议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一是可以提前认定,不需要等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只要具备内部控制条件,特别是销售额能够控制,就可经风险评估认定,二是降低销售额标准或取消销售额的硬性规定,只要纳税人申请经税务机关风险评估就可认定。这样做至少有两个好处:第一、如果等到纳税人达到规定的销售额才认定,就不便于纳税人的前期准备,譬如存货不能取得专用,而销售存货却要适用高税率征税。第二、家电下乡补贴对象是终端消费者,终端销售网点的上一级或更上一级的经销商并不能获得财政补贴,所以如果经销商不是一般纳税人,他们就没有向上一级经销商索取的积极性,导致一、二级经销商有可能逃避税收管理。

2、控管将更趋严密。税控机具将被大面积推行,微机开具将被广泛施行,手写版、限额将被严格限制,使用量将大幅减少。并且,防伪技术要求更高,网上查询功能将被推出。

3、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将更加高效。除了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全面的以票控税时期呼之欲出。依据纳税人的如实申报,使税务机关依法计征成为可能,税收将被大大淡化,真正做到有税尽收、无税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