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首富是谁?

2.他坐牢14年还荣登首富榜,妻子不但没离开,还重建千亿帝国!如今怎样了?

3.国美电器大老板黄光裕什么时候出狱?

4.国美电器的老总为何抓起来

国美电器董事长谈生意_国美电器董事长

陈晓离开国美是国美的最大幸福,其实这已经是老新闻了,但是无论是现在看,还是过去看,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内斗都是不好的,无论以什么样的名义,我们见过联想内斗,也见过国美内斗,现在的当当也在内斗,这些其实都是以个人利益为前提的,但是说法都很好听,最后受累的是投资者,尤其是上市公司,广大的股东都是受害者。

我们知道贾跃亭的乐视,其最后以退市的方式让看好他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其实跟企业内斗有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是权力斗争就不会出现投资决策方面的问题,中国这样的企业比较多,所以很少能见到超过百年以上的企业,符合中国人创业容易守业难的特点,同时大家能够“共苦”,不愿意“同甘”。

这在过去是有这方面传统的,古时候有一个大雁的故事:“几个猎人外出打猎,遇到打雁队伍,在还没开始打雁前,有一个人提出要烤着吃,另一个要煮着吃,总之没有统一起来,便开始争吵不断,等到最后有一个人提出,一半烤着吃,一半煮着吃,这个方案被接受后,打雁已经飞的踪影全无”,其实我们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是如此,先要想办法把雁打下来,至于如何吃,那时另一个层面的事情,如果盐足够多,想怎么吃都可以的,不是吗?

我们经常说企业经营就像是行军打仗,如果出现将帅不和,那么是无法取得胜利的,所以哪怕时候临时换帅或者换将也是必须的,对于企业来说是有好处的,我们在体育界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比如球队的主帅和当家主力球星不和,那么球队战绩是会受影响的,国美同样如此,黄光裕和陈晓的矛盾最后伤害的是国美,所以他们必须有人要离开,对国美才是好事,这是比较明确的事情。

中国首富是谁?

这样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作为当事人我们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进行维权。

这两天的国美再次引起了大众的极大关注,不过对于这样的关注我想国美是十分不愿意看到的。在国美总部的全员大会上,国美电器的董事长黄秀虹表示:“公司到12月底之前,只会给员工上社保,不会再发工资了。”

随后,黄秀虹还补充说:“今后中长期,工资发放也存在不确定性。会后公司会出具一份承诺书,员工可以各自去找主管签字。”看到这样的说话,国美的员工也是彻底心凉了,这么多年的追随,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说到这里,大家肯定很好奇那份黄秀虹董事长提到的承诺书到底是长什么样子,为此我也特意查询了相关资料。

网上流传的承诺函的第一条写到:“自2022年10月起,理解公司在未来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里,员工工资有可能延迟发放,且本人已做好在这段时间内与公司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思想准备。”第四条写到:“作为员工,承诺躬身力行,按时保质保量交付经营结果,达成业绩目标”

看到这样的承诺函,可能员工的内心已经飘过一万句“MMP”。而且还有自称是国美内部员工的人在报道下面说自己是10月份正式离职的,但是截止到目前就连9月份的工资都还没有结算清楚。

那么针对上述国美电器董事长黄秀虹说的只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再发工资的行为是否违法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由此可见,国美电器在10月份的大会上说到12月底前公司只会给员工交社保但是不发工资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劳动者依旧提供正常劳动,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还没有把钱给到对方就是在“耍无lai”。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劳动者可以主动和公司、企业进行协商,共同寻找一个合适的处理方法。但如果协商无果那就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纠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员工在企业打工,付出劳动,企业就应该让他们收获回报,只有这样他才愿意更加卖力为你工作。同时我认为一个企业想要发展的更好,善待工作人员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只有同心协力才能更好更快地去发展壮大。

他坐牢14年还荣登首富榜,妻子不但没离开,还重建千亿帝国!如今怎样了?

标准答案:中国内地的首富

2002年中国首富是上海的荣智健(中信集团主席)

2003年中国首富是浙江的丁磊(网易网络公司董事长)

2004年中国首富是广东的黄光裕(国美电器董事长)

2005年中国首富是广东的黄光裕(国美电器董事长)

2006年中国首富是广东的张茵(东莞玖龙纸业公司董事长)

2007年中国首富是佛山的杨惠妍(碧桂园地产董事长)

2008年中国首富是广东的黄光裕(国美电器董事长)

2009年中国首富是安徽的王传福(比亚迪集团董事长)

2010年中国首富是江苏的宗庆后(哇哈哈集团董事长)

2011年中国首富是湖南的梁稳根(三一重工董事长)

2012年中国首富是江苏的宗庆后(哇哈哈集团董事长)

国美电器大老板黄光裕什么时候出狱?

此人被判14年,在狱里身价暴涨成中国首富,只因娶了这个女人

想成为中国首富难吗?难,但是有一个人在监狱里,这并没有影响他成为中国的首富,这个人就是国美电器的创始人黄光裕。

黄光裕在2008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走,在2010年被判14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在监狱里并没有影响黄光裕成为中国首富,最大的原因是他娶了一个好老婆。

黄光裕1992年在北京创办国美电器大卖场,随后黄光裕看到了这种销售模式的未来,于是就大量在北京扩建自己的门店,开始了连锁经营。经过两三年的发展,国美已经拥有了上百家的门店,黄光裕也凭借国美发了家。2004年,国美在香港借壳上市,黄光裕进入资本市场,而他的身价也暴涨到百亿,成为中国名副其实的首富,可谓是人生巅峰。

但是到了2008年黄光裕开始走下坡路,他和自己的哥哥黄俊钦因为非法贷款而被司法机关调查,被抓的还有自己的妻子杜鹃。事情一直到2010年才宣判,黄光裕被判14年有期徒刑,妻子杜鹃被判三年缓刑,并且被当庭释放,正式这个宣判让黄光裕再一次掌握了国美,身价再一次暴涨。

2010年-2011年是国美内部控制权的内斗时期。在黄光裕之前,国美收购了陈晓的永乐电器,黄光裕进去之后,陈晓成为了国美的行政总裁,在国美资金缺乏的时候,陈晓引进了美国贝斯资本,并且想和贝斯资本联手把黄光裕驱逐出国美,这是黄光裕极其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为了保留黄家在国美的控制权,黄光裕曾经想把自己的律师以及自己妹妹等人拉入国美决策层,但是都以失败告终,正当黄光裕绝望的时候,妻子杜鹃站了出来。

杜鹃一方面和贝斯资本谈判,一边通过人脉资源增加黄家在董事会的人数,当给予贝斯资本利益的承诺之后,贝斯资本承诺不重组董事会。再后来黄光裕大量购进国美电器股票,让自己的股票比例占到了36%。陈晓后来辞职出走美国,内斗结束。

控制权之争结束之后,国美由杜鹃掌权,业务开始整顿,无巧不成书,这个时候,杜鹃在香港的83亿资产也获得解冻,这犹如甘霖一般,给国美带来了现今流。

2011年国美由亏损6亿到盈利8亿,一直到现在,杜鹃都是国美的实际掌门人,而国美的销售也从8亿暴涨到现在的684亿。

虽然黄光裕人在狱中,但是他的财富每年都稳定在福布斯排行榜的前100位,不得不说黄光裕娶了一个好媳妇,要是没有杜鹃,国美现在姓什么还不知道呢!

国美电器的老总为何抓起来

要是没有减刑的话,2024年出狱。

1、2008年11月19日因操纵股价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2亿元。2012年10月,获减刑10个月。2015年10月15日,《胡润百富榜》,黄光裕家族排名第87位。2016年5月31日,二中院作出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北京新恒基董事长黄俊钦、北京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涉案被查。中国证监会通报:发现黄光裕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2012年12月24日,北京检察院宣布: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

3、检察院指控: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抓。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北京新恒基董事长黄俊钦、北京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涉案被查。

中国证监会通报:发现黄光裕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中纪委“双规”。

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先后接受调查。2012年12月24日,北京检察院宣布: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披露:

2007年4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

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黄光裕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2007年7、8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被告人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

期间,被告人许钟民明知黄光裕利用上述内幕信息进行中关村股票交易,仍接受黄光裕的指令,指使许伟铭在广东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账户,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316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4.14亿余元,账面收益9021万余元。

百度百科-黄光裕

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披露黄光裕案内幕交易犯罪细节